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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企业合规义务与风险防范

2026-07-27 企给力编辑部

《数据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施行,是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企业需全面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一、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企业核心义务

企业需履行: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按规定告知用户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

三、重要数据与跨境传输

重要数据的具体目录由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处理重要数据的企业需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适用《网络安全法》;其他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需按规定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四、法律责任

违反数据安全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对单位最高500万元,对个人最高50万元)、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建议企业开展数据安全合规审计,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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